2025年10月29日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管理政策声明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或“公司”)始终重视与供应商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在供应商准入与合作全流程中,公司建立并完善了供应商行为准则体系,重点围绕遵纪守法、安全管理、环境与职业健康制度、反腐败合规等核心维度,对供应商进行多维度评估,最终选择与金诚信价值观契合且符合要求的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严格执行供应商准入审核机制:通过资料审核、属地权威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及实地考察等多元方式,全面核查供应商在商业道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规记录,从源头杜绝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入库。所有入库供应商须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地区)反腐败法律法规,若合作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将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切实维护供应链的合规性与稳定性。

为实现上述承诺,我们将采取以下政策:

1、公司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下廉洁要求,向供应商申明公司的廉洁采购立场,具体如下:

如出卖人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实施腐败和欺诈行为,买受人可向出卖人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出卖人追偿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来影响买受人的采购或合同实施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或合同实施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受人利益的行为。

同时,为从源头上避免贪腐,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反舞弊与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和《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等制度,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贪腐处罚办法,对员工和合作供应商在反贪腐方面进行规定。

2、公司在《供应商管理办法》中约定:可以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司认可的新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供应商,应优先准入。可以提供设备物资使用所在地的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认证、资质证书的供应商优先准入。

适用范围

本政策作为公开性纲领文件,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具有运营控制权的分(子)公司全体成员(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并要求相关供应商、合作方及其为金诚信提供服务的长效/临时雇员严格落实。同时,政策覆盖范围延伸至公司及下属具有运营控制权的全部运营实体,具体涵盖各矿服项目部/项目公司、资源项目公司以及其他业务板块运营单位等。

针对联营及合营企业,公司将通过股东权利/董事权利行使,积极推动其政策与实践向本准则要求靠拢,确保其政策导向与实践操作符合本政策倡导的核心原则。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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